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來稿要求
1.來稿要求內容新穎、觀點明確、論證嚴密、文法規(guī)范,篇幅一般不少于5000字,文題一般不超過20個漢字,必要時可加副標題。
2.來稿應依次包括文題、作者、工作單位、中文摘要(200~300字)、關鍵詞(3~6個)、正文、參考文獻。有基金資助的文稿請在文末顯著位置注明基金項目名稱與項目編號。
3.作者簡介包括姓名、學歷、職稱、研究方向。通信作者請在文稿署名處以*號標出。
4.中文摘要簡述文稿梗概、主要特點及研究方法等,不用評價性和提示性的語句,內容具有獨立性和自含性。
5.文中引文或引用觀點采用文中夾注。夾注可采用以下例句形式,并在參考文獻中列出詳盡信息。
例1:一個人只能從整體敘事或道德傳統(tǒng)中辨別出這種生活的內容(麥金泰爾,2003)。
例2:張然(2020)以排球制勝規(guī)律為研究對象,認為……
6.參考文獻按照GB/T 7714-2015《信息與文獻 參考文獻著錄規(guī)則》編著,中外參考文獻不混排,先外文后中文,按作者姓氏(中文姓氏按其拼音)字母序排。外文書/刊名/文題僅首字母大寫,其中有專有名詞的,專有名詞中每個單詞(虛詞除外)的首字母大寫。
7.本刊對決定采用的稿件有權進行必要的修改,文章中的觀點并不代表本刊意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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